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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人群:
黑色素瘤多线经治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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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方案:
JMT108注射液静脉滴注,每2周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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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地区:
北京,天津,河北,吉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云南,陕西
药物介绍: JMT108是石药集团自主研发的一款I类创新药,属于重组全人源抗PD-1且融合IL-15的双功能融合蛋白。
药物机制: JMT108的作用机制是通过其独特的非对称结构设计,同时实现免疫检查点阻断和免疫细胞激活。其抗体端能特异性结合肿瘤浸润免疫细胞表面的PD-1,阻断PD-1与PD-L1的相互作用,解除肿瘤微环境的免疫抑制。同时,其融合的IL-15细胞因子端能以PD-1抗体结合依赖性的方式,激活IL-15下游信号通路,促进CD8+ T细胞和NK细胞的增殖、活化与功能增强,从而更精准、强效地杀伤肿瘤细胞。这种设计旨在降低对PD-1阴性细胞的非特异性激活,减少系统性毒性,增强抗肿瘤疗效。
研究基本信息
试验分期:Ⅰ期,Ⅱ期
试验名称:评价JMT108注射液在不可切除或转移性黑色素瘤参与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和有效性的开放、多中心Ⅰ/Ⅱ期研究
适应症:不可切除或转移性黑色素瘤
用药方案详情
试验组:JMT108注射液0.3mg/kg、1mg/kg、2mg/kg,静脉滴注,每2周一次
给药周期:每2周一次(Q2W),直至疾病进展、出现不可耐受毒性或其他终止治疗的情况
患者权益
1. 可免费获得研究药物JMT108注射液治疗
2. 可获得研究相关的免费检查与实验室检测
3. 研究期间可获得专业医护团队的定期随访与监测
4. 患者随机入组并完成首次用药后可获得项目结算
5. 有权在研究过程中随时自愿退出,无需说明理由
入选重点
✅ 年龄≥18岁,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不可切除或转移性黑色素瘤
✅ 既往标准治疗失败或无标准治疗方案,ECOG体力评分0-1分
✅ 至少有一个RECIST V1.1标准可测量病灶,器官功能符合标准
❌ 存在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软脑膜转移(稳定且无需治疗者除外)
❌ 既往接受过免疫治疗出现≥3级irAE或≥2级免疫相关性心肌炎
入选标准
1)参与者自愿签署知情同意;
2)年龄≥18岁(获得知情同意时),性别不限;
3)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不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黑色素瘤;
4)I期和IIa期阶段入组既往接受标准治疗失败或没有标准治疗的不可切除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黑色素瘤参与者;Ⅱb期阶段入组既往接受或未接受过标准治疗的不可切除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黑色素瘤参与者;
5)根据RECIST V1.1,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位于既往放疗区域或其他局部区域性治疗部位的肿瘤病灶,一般不作为可测量病灶,除非该病灶出现明确进展或放疗三个月后持续存在)。
6) ECOG体力评分0-1分。
7)预计生存期≥3个月。
8)有合适的器官功能状态:
a. 血常规:PLT≥100×109/L;Hb≥90 g/L;ANC≥1.5×109/L(筛选期获得血常规结果前14天内未接受过输血、血小板输注或造血刺激因子治疗);
b. 肝功能:AST及ALT≤3×ULN(如有肝转移,≤5×ULN);TBIL≤1.5×ULN;
c. 肾功能:Ccr>50ml/min(根据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
d. 凝血功能: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ULN;参与者接受抗凝治疗则只要APTT或INR在抗凝药物预期用途的治疗范围内;
e. 白蛋白:≥30 g/L(即≥3.0 g/dL)。
9)有生育能力的合格参与者(男性和女性)必须同意在试验期间和末次用药后至少6个月内与其伴侣一起使用可靠的避孕方法。育龄期的女性个体在入选前7天内的血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
10)愿意并且能够遵守所有的试验要求。
排除标准
1)在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4周内接受过化疗、放疗、生物治疗、内分泌治疗、靶向治疗、免疫治疗或其他未上市的临床试验药物或治疗;
2) IL-2/IL-15类细胞因子。但允许使用IL-2/IL-15作为新辅助或辅助治疗(且末次治疗6个月未进展),或作为细胞治疗的组分;
3)在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4周内接受过主要脏器外科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或出现过严重外伤,或需要在试验期间接受择期手术;
4)在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14天内接受过全身糖皮质激素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除外以下情况:接受生理替代剂量氢化可的松或其他等效剂量的激素治疗(即强的松≤10mg/天或其他等效剂量的激素);接受局部、眼部、关节腔内、鼻内和吸入型糖皮质激素治疗;接受短程糖皮质激素进行预防治疗(例如预防造影剂过敏);
5)在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4周内使用过活疫苗。注:季节性流感疫苗是广义上的灭活疫苗,允许使用。鼻内流感疫苗是活疫苗,不允许使用;
6)既往接受过造血干细胞移植或器官移植者;
7)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NCI CTCAE v5.0等级评价≤1级(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如脱发、2级外周神经毒性、经激素替代治疗稳定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等);
8)已知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转移和/或软脑膜转移(稳定脑转移且无需接受脑转移局部治疗可纳入)。脑转移治疗后有影像学证明无进展状态持续至少4周,且至少2周内无需激素或抗癫痫治疗的脑转移参与者可考虑入组;
9)首次给药前14天内存在活动性感染,需要静脉抗感染治疗者;
10) HBsAg阳性且HBV-DNA≥2000IU/mL。HBsAg阳性和/或HBV DNA阳性的参与者首次给药前应接受至少2周的抗乙肝病毒治疗,且愿意在研究期间继续接受治疗;
11) HCV抗体阳性且HCV-RNA高于可测量下限或1000拷贝/mL(以较低者为准)者;HIV抗体阳性或梅毒抗体阳性(且经确诊者)的参与者;
12)目前存在异常有临床意义的间质性肺病;
13)有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史,包括但不限于:
a. 有严重的心脏节律或传导异常,如需要临床干预的室性心律失常、Ⅱ-Ⅲ度房室传导阻滞等(若研究者评估无明显风险可允许入组);
b. 静息状态下,QTcF>480 ms(若首次12导联心电图QTcF>480 ms,可复测2次,取三次平均值);
c. 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发生急性冠脉综合征、充血性心力衰竭、脑卒中或其他3级及以上心血管事件;
d. 左室射血分数<50%;
e. 任何增加QTc延长风险或心律失常风险的因素,如心衰、先天性长QT综合症、已知长QT综合症家族史;
f. 控制不良的高血压;
14)患有活动性或复发性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血管炎等),但以下疾病除外:
a. 达到临床稳定的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病;
b. 接受激素替代疗法治疗的I型糖尿病;
15)已知曾接受免疫治疗并出现≥3级irAE(除外已经稳定的免疫相关内分泌异常)或≥2级免疫相关性心肌炎,除外研究者评估既往接受的免疫治疗药物本身导致≥3级irAE或≥2级免疫相关性心肌炎发生率高的情况;
16)首次给药前6个月发生过动脉或静脉血栓形成(如脑梗死,心肌梗死,下肢静脉血栓形成,下肢动脉栓塞,肺栓塞等),但稳定型血栓经研究者判断无心血管风险的可以入组;
17)首次给药前14天内存在需要引流的腹水或胸腔积液等浆膜腔积液病史。(若参与者接受治疗[包括胸穿/穿刺置管]后达到临床稳定,且在首次给药前14天内无需重复进行穿刺置管/胸穿的可纳入);
18)首次给药前5年内其他恶性肿瘤病史或同时患有其它恶性肿瘤(已治愈的局限性肿瘤,如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癌、表浅膀胱癌、前列腺原位癌、宫颈原位癌、乳腺原位癌等可以入组);
19)已知有酒精或药物依赖,以及研究者认为参与者存在其它严重的系统性疾病史,或存在其他原因而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
20)对本品成分过敏者;
21)处于哺乳期的参与者。
研究中心:(全国多中心)
北京、天津、河北、吉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陕西、云南

